乐清医保参保人员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导语 乐清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有关乐清医保参保人员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手续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

  办理条件:

  1.本辖区内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

  2.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就医时自费垫付的医疗费用。

  办理材料:

  1.参保人有效身份证和银行卡一张或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本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原始医疗费用发票(收据);

  3.报销门诊费用时:

  (1)门诊病历;

  (2)医疗费用清单(医院盖章)

  (3)检查化验报告单;

  报销住院费用时:

  (1)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

  (2)医疗费用清单(医院盖章);

  (3)检查化验报告单。

  4.外伤或未刷卡:现场填写《温州市区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情况说明(外伤)》或《温州市区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情况说明(未刷卡原因)》;

  5.交通事故:事故责任认定书、民事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用于确定赔付比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公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学院中路303号人力社保局2号楼三楼

  咨询电话:0577-12345

  办理时间: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00;上午8:30~11:45,下午14:30~17:30(夏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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